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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检测办法
    2013-05-11 09:09:06 点击率: 来源:本站

 

文学院本科毕业论文检测办法

    本科毕业论文写作时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为使文学院本科生能够按照教学大纲完整地受到毕业论文写作训练,切实提高本科毕业生论文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1、文学院教学委员会是本抽查办法的制定者和实施者。

    2、检测对象:文学院各专业全部毕业生论文。

    3、检测时间:4月20日左右,即毕业论文答辩前15天左右进行抽查。

    4、检测内容:选题质量、能力水平、质量鉴定(包括论文的规范性、真实性检验。)、评阅质量、成绩评定等项。

    5、检测成绩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不合格。

    6、不合格论文推迟答辩至当年年底或下一学年5月底。

    7、不合格论文的学生可以提出申诉,由教学委员会重新审定或委托更高一级教学管理部门审核。申诉期限为5天。

    8、检测结果的处理规定:相似度比率20%以下的,可以进行答辩;相似度比率20%—30%的,限期修改,修改后符合要求可进行答辩;相似度比率30%以上的,不允许参加答辩,延期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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