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诠释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5月29日至6月2日,海南师范大学文学院老师带领学生代表在公共楼开展文明督察工作。
学生代表们合理划分职责范围,在工作过程中规范要求、各尽其职,配合各位老师完成文明督察的工作任务。本次督察工作的主要内容为提醒同学们不要携带早餐进入教学楼内,检查学子衣饰穿着和上课迟到的情况,及时对不文明行为进行纠正和劝导。督察成员们积极号召广大学生共同创建文明校园,营造良好环境,树立优良学风。
本次校园文明监督活动极大改善校园面貌,在培养文院学子的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能力的同时进一步加强文院学风建设,激励学子们以实际行动践行文明理念,促进文明之风传播校园的每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