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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知公告
    文学院2022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2021-12-16 17:09:36 点击率: 来源:本站

一、组织管理

1、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成员包括书记、分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导师代表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小组(不少于5人),负责本学院硕博连读选拔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学院成立由学术委员会成员和导师代表组成的材料审核小组(不少于3人),组长由我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小组选定。

3、学院成立综合考核小组,由校外专家、当年度申请硕博连读学生的报考博导及其他导师组成,不少于7人。

4、当年度有直系亲属申请硕博连读计划的人员,不得参与其亲属所报考专业的选拔工作,否则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中国语言文学;

研究方向:中国现当代文学、文艺学、中国古代文学、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汉语言文字学;

特别说明:申请方向与硕士研究方向保持一致,不得跨方向申请;但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硕士研究生可以申请汉语言文字学方向硕博连读。

招生计划:2022年度拟招生5人,兼顾学科平衡,占用学院和招生导师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拟招生导师(含每人的计划):

拟招生专业

研究方向

导师姓名

拟招生计划数

中国语言文学

中国现当代文学

王学振

1

文艺学

周泉根

1

高云球

1

张伟栋

1

中国古代文学

张震英

1

郭皓政

1

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

罗璠

1

陈义华

1

汉语言文字学

黄思贤

1

段曹林

1

冯青

1

杨遗旗

1

 

三、申请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政治表现良好;诚实守信,品行优良,学风端正,无违法违纪处分记录,无学术不端行为。

(二)在学期间课程成绩优秀,无补考及重修,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课程平均成绩在本专业排名靠前。

(三)具有良好的外语基础,英语水平应达到下述规定的要求之一: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425分;托福T0EFL≥80/550分;雅思IELTS≥6.0;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大学英语六级成绩。

(四)科研能力突出,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研究或主持有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并取得一定的研究进展。

(五)硕士论文深入研究后有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可能或有可能取得一定的创新性成果。

(六)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

四、审核及选拔程序

(一)程序及时间安排

1.符合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条件者,填写《海南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申请表》,经其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及所报考博导同意后,在12月23日17:00之前内,连同申请附件材料纸质版一起交至田家炳7楼文学院办公室。逾期未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2. 12月28日之前,我院硕博连读选拔材料审核小组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复试名单在学院主页进行公示。

3.现场考核时间和方式:

http://f.hainnu.edu.cn/2021/1216/20211216052011540.docx12月28日,学院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小组根据招生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复试时间和地点,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进行现场考核。

考核方式:以PPT的形式向考核小组汇报和展示研究规划情况,并回答有关专业基础和研究规划的提问。现场考核时长不少于20分钟。重点围绕研究规划考核考生的研究基础与创新潜质。

(二)申请表之外须提交附加材料清单及要求,参见附件1《文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附加材料》

(三)审核、评价标准和要求

综合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考核6项内容:

外语能力:满分10分,以外语水平成绩在满分中占比折合计算,例如外语六级425分,占比满分710分的0.6,则记为10*0.6=6分;

专业课:满分10分,以专业课平均成绩折合计算,例如平均分85分,则记为8.5分;

学年论文:满分10分,以学年论文成绩折合计算,例如平均分85分,则记为8.5分;

科研成果:满分10分,对比同批次参加硕博连读申请同学进行打分;

专业基础:满分10分,现场提问,重点考察对专业知识的掌握能力。

研究规划:满分50分,制作PPT现场演示。

五、拟录取办法(含公示要求)

(一)考核过程中加强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的考核,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申请人专业伦理、学术道德、思想品质、法律意识等方面的考查。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综合考核合格线均为6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录取。

(三)综合考核小组在综合评定申请人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基础上,按全部申请人综合考核成绩总分排名择优录取

经院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小组审核后,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学院审查。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及公示后确定最终拟录取名单。

 (四)确定为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博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根据系统要求完整准确地填报考生个人信息;未在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的拟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其提交的纸质报名材料无效,视为自动放弃硕博连读研究生拟录取资格。

(五)确定为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不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和复试,在报送上级录检、批准后,确定录取为我校博士研究生,正式转入博士阶段学习。

(六)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入学报到者,须以书面形式向所属学院请假说明。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七)实施申诉复议制度,申请人如对综合考核结果存在异议,可在考核结果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向文学院学术委员会具名提出申诉。文学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对申诉进行处理。

六、信息公开及档案管理

(一)实施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在本学院网站公布选拔公告、实施细则、选拔结果等。

(二)学院须对考核过程加强监督,并全程录音录像,相关文字、语音、视频等记录要存档备查,存储时间为一个培养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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