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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学院团委关于推选参加学校党课学习培训学员相关事项的通知
    2015-03-26 20:16:44 点击率: 来源:本站

各班团支部:
    为了规范我院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程序,提高“推优”质量,我院团委决定于近期规范推选参加学校党课学习培训学员有关程序,提高相关要求,现将推选程序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党课培训学习的学员条件

    (一)已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
    (二)综合测评成绩好,无补考科目;
    (三)积极参加学院和班的各项活动,表现突出;
    (四)无学校纪律处分;
    (五)必须注册志愿海南;
    (六)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者优先。

    二、推选参加学校党课学习培训的学员程序
  推选参加学校党课学习培训的学员应通过以下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班级团支部选举阶段
    班级团支部召开支部全体学生会议,根据院团委组织部分配的学员名额进行公开投票选举,产生参加党课学习培训的候选学员。
    (二)第二阶段:学院团委审核阶段
    学院团委组织部将组织人员深入各班团支部对候选学员进行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审核,并召开院团委委员会议讨论,确定参加党课学习培训的初审人选。如在审核阶段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学员,院团委将取消参加培训的资格。
    (三)第三阶段:学院团委公示阶段
    院团委将参加学习培训的初审学员进行网上或海报公示两至三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院团委将对学员进行思想、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审核。如在审核阶段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学员,院团委将取消参加培训的资格。
    (四)第四阶段:公布学员名单阶段
    经过审核之后,文院组织部将会将最终参加党课学习的名单在公示栏进行公示。
望各班团支部规范程序,严格把关,切忌出现拉选票、走过场等现象。

共青团海南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4年 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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